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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08: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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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车股份公司1923年大记事;
2月1日,司机开始训练.
2月12日,京师总商会代表各行商会呈文师警察厅,以兴办电车危及全市生命财产为由,请求缓办电车事业,3月28日,复呈文步军统衙门,重申前请.
3月20日.与益昌公司签定修筑路基.铺设电车轨道工程合同.
4月13日,内务.交通两部涵催电车公司迅速兴工,赶早开车.
5月31日,电杆工程.电车车身装工程全面完竣.
6月30日.发电厂.停车场等建筑工程大体完工.
7月.拆卸东单排楼.
8月.京师警察厅依据商家呈文,禁止电车公司在外城铺轨架线,翌年6月.经人调处并以前门外改铺单轨为条件,始允继续开工.致工程延搁10个月之久.
10月.着手拆卸西单排楼,原拟拆后改建,未果.
冬,续收第三期股款,商股逾期未缴者达1421股,合35525元,虽几经催促,迄未缴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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