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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生乘“公交专车”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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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6 22: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俩女生就没什么表示吗?虽然说做好事应该不留名,但是起码不能当做没发生吧?!人心都是肉长的,象一切为了乘客、真正及乘客之所想的公交人致敬!服务行业真的很难做!将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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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12: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轨电车  在 2005-1-6 21:01 发表:

下面是《济南日报》对此事的点评:
按理,公交公司车队为女生的安全着想,派专车将起送回学校,本来是件好事。但是他们也许可以采取另外的方式,譬如给二位女生一定现金让其打车回家,或者指点其如何倒车安全返校 ...


哈哈!让我说中了,这件事不值得提倡,公交公司这么做后患无穷。

小爱,我说过那边的学生,也不是,是现在的学生普遍缺乏公德意识,都让家长给惯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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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12: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这话一点也不严谨!!!!!就好像世界上没有不缺乏公德意识的学生一样!!!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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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16: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没说好吧,大头也上中学了吧,可千万别学那些师兄、师姐没头没脑的“张扬”个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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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18: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木马巴士  在 2005-1-7 16:47 发表:

当我没说好吧,大头也上中学了吧,可千万别学那些师兄、师姐没头没脑的“张扬”个性啊。


哦??是吗?别忘了这里还有大学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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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2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读者各抒己见

  2005-1-7
   

    
    本报1月6日讯(实习生 刘文忠)今天,本报刊发的《公交专车送两名误车女生返校》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公交公司的做法,读者纷纷致电党报热线发表看法,有的认为此举值得提倡,有的认为此举有待商榷,有的则表示反对。
    读者赵东云认为,公交公司为两位女生的安全着想,派专车把她们送回学校,正是坚持以人为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表现,虽然与有关管理制度不相符,但初衷是好的,精神是可贵的。比起社会上一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见死不救的人来说,他们的行为是值得表扬的。这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山东轻工业学院一位姓汪的女研究生表示,有困难就应当帮助,公交公司的行为可能是种赔本买卖,但还是值得的。在某媒体工作的沙小姐认为,这是公交公司推行优质服务提升形象的一种方式,可以理解。
    与此相反,章丘读者高强发来邮件,认为公交公司的做法虽然是服务人性化的表现,但是在讲效率、讲资源合理利用的今天,这种做法不太明智。原因首先是公交公司没考虑专车送人的成本,如果想真心帮她们的话,完全可以借钱给她们让其打车回去;其次,事件见报后可能会招来更多因各种原因回不了家的市民向他们求助,送与不送都是个问题。另外,高先生还认为,公交公司此举实际上是对部分学生低下的个人能力的一种鼓励与肯定!因为女学生逛商场逛到没有公交车回学校,表明她们缺乏最起码的时间观念;花钱花到只剩5元钱则是没有最基本的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的体现;而想不出回学校的方法,就更为可笑了。因为她们完全可以先打车回校,再想办法付车费。因此公交公司的做法是对她们“凡事靠别人,凡事均依赖”坏习性的一种助长。
    某事业单位司机杨先生也表示,如果提倡公交公司的这种做法,以后不管什么人、不管有没有钱都可以找公交车帮忙代步了,公交公司答应不答应对其都会造成不利影响。读者李先生表示,事件中的女生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误过公交车点以及无钱打车都应该自己想办法解决。而公交车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行。此事虽然是件好事,但是一次两次可以,绝不值得加以提倡。
    对此,您还有什么看法,欢迎继续来电来函来邮参与讨论。联系电话:0531-2068110,来信请寄济南日报社会新闻中心刘文忠收,邮政编码:250001,E-mail:caizm.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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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21: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事我知道我以后如果出门没钱打车可向公交公司求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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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8 16: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如把公交车都晚收车一些呢!弄得现在评论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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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8 19: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有夜班车。。。。。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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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8 22: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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