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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交的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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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0 19: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国家劳动部门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收取职工押金,但合肥公交收取聘用职工每人15000.00圆押金,而几千聘用职工这么多年皆没有任何利息.
2:公交司机在工作中每月多卖营收可以,(比如定10000圆/每人每月,你卖13000圆)算完成任务.如果你卖9800圆就要扣你工资.
3:每月规定你完成多少单次,完不成就要扣你工资.根本不考虑路面的实际情况(比如塞车,车坏,肇事,罢工等...)
4:每月规定给你一定量的油耗,节约了一升奖励2.00圆,最多奖励60.00圆,也就是节30升油,你要是节了100升就是白节了70升,奉献了!  哼哼,你要是超油耗了,你就倒霉了,按市场价扣工资,超多少扣多少上不封顶,厉害吧.
5:还有公交车不买保险,出了事故无责还好说,要是有责,哼哼,你倒霉了,你要承受受害方,交警,家庭的压力.同事的嘲笑,更要承受公交单位领导的恐吓诈骗.弄不好15000圆就没了,还要坐牢.到时跟本没人管你.搞安全的只知道维护公交的利益.到时就把驾驶员撩水里了,这叫舍小家顾大家.
6:还有... ...黑幕太多,寒心,眼泪......苦,苦,苦不堪言... ...
发表于 2005-9-22 10: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霸王条款在中国很多行业都有呀 !!!!!!!!!!!!!!!!!!!!!!!!!!!!
谁叫百姓们没他们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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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30 06: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办法,现在什么地方都有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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