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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00: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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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市与区域发展关系分析
1、对厦门在三个区域层次的分析
(1)第一层次:厦门在中国大陆沿海城市群中,处在位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之间的闽东南城市群,同时在对台关系中处于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中国大陆沿海城市群与台湾海峡两岸城市群的过渡节点和桥头堡,具有对台的特殊区位优势和发展意义。
(2)第二层次:大区域(相当省域)层面为经济发展意义。在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10)中,厦门为厦门经济区的特大城市,一级经济区。厦门经济区包括泉州、漳州和龙岩等三个二级经济区。厦门在省域发展中应突出以厦门港为辐射的闽西南山海经济协作关系,寻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厦门(港口)腹地辐射范围为闽西南五市:厦门、漳州、泉州、三明、龙岩,同时依托腹地交通支撑进一步辐射闽北、赣东南、粤东等地区。
(3)第三层次:小区域(相当市域)层面的地区协同发展和空间对接关系。即在厦、漳、泉、金(门)城市群中实现以厦门为中心的城市发展功能互补与空间拓展对接,总体形成区域协调和平衡下,各城市和地区凸显和发挥核心竞争力的有序、持续发展。作为以空间为重点的总体规划而言,小区域的空间对接和相互关系对城市的发展则有直接影响。
2、厦门在区域发展中存在的优势与劣势
厦门在区域发展中的优势可概括为港口资源、区位条件(空运和海运)、对台关系和自然环境。存在劣势和不足为:一,由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具有强大的发展吸引力和辐射力,使得福建省沿海城市群(包括闽南金三角城市)的发展有被边缘化的趋势而失去快速发展的竞争优势;二,南北两大区域的发展使厦门的对台优势日渐消失;三,由于厦门的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均较小,同时面临沿海同类城市(如宁波、珠海)和周遍城市(如泉州)的竞争压力。
七、城市性质和发展规模
1、城市性质
2000年经国务院正式批复的总体规划明确厦门城市性质为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在过去的几年里,厦门在港口、风景、旅游等方面均取得较大的发展。
港口方面,厦门港干线港地位得到加强。全港现有泊位76个,其中万吨以上泊位17个。全球20大船公司均在厦门设点,带来大量干线班轮停靠,厦门港已挺进亚太干线港之列。2002年新开辟航线14条,全港年底累计共开辟航线55条,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为2734.51万吨,集装箱吞吐量175.44万标箱,分别比上年增长30.28%与35.66%。集装箱吞吐量在国内排名第七位,在国际百强港口排名前移,居前30强。
在风景旅游方面,除完善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外,积极开发本岛东南滨海风景旅游资源,包括建成环岛路,开辟滨海旅游景点。同时还大力开发岛外旅游资源和海岛资源,开辟天竺山、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北辰山郊野公园等,开展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工作。旅游人数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均呈不断提高的发展态势。
在确立中心城市地位方面,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同其他周遍城市比较,厦门正逐步体现出区域作用和影响的优势。而随着福建省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战略,厦门必将在作为中心城市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过去几年厦门在原来性质定位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并且通过分析可得,厦门还将在既有的条件下继续发展。因此,本次总体规划修编对厦门城市的性质定位仍将保持为: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2、城市发展目标
(1)城市综合发展目标:到规划期末,全面实现现代化和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建成经济繁荣、科技发达、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大城市,建成我国东南沿海及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2)城市建设发展目标:按照“优化岛内、拓展海湾、扩充腹地、城乡互动”的开发原则,把形态开发、功能开发和生态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海湾型城市生态建设,加快推进两大基地、四个中心建设,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海湾型城市框架,到2020年,全面建成国际性港口风景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具体建设发展目标可分解为:
城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关系协调,并具有弹性调节的可能;
建立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建立便捷的城市外部和内部交通系统;
城市人居环境水平不断提高并注意城市历史与文化特色的维护与发展;
建成城乡协调发展的闽南亚热带生态型城市。
3、城市功能拓展
主要围绕“两大基地,四大中心”,即在未来10-20年间把厦门建设成为高新技术生产研发基地、对台交流合作基地和航运物流中心、金融商贸中心、旅游会展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形成具有强大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集聚扩散能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可拓展功能和产业主要围绕城市港口和风景旅游展开,包括:物流中心功能、商务服务功能、旅游集散功能、高新技术产业、对台综合功能。
4、发展规模
n 就业规模法
根据有关研究,当城市人均GDP为4000美元时,即初步实现现代化目标,具有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为3%左右,就业率为50%-55%,劳均GDP按5万~6万元测算等特点。
2001年厦门市劳均GDP达到5.26万元,对比国际城市发展经验,香港在人均GDP达到6463美元时,劳均GDP为11万元,东京在人均GDP达到19848美元时,劳均GDP为35万元。参照香港、东京等城市国内生产总值与就业率和劳动生产率关系分析,预测到2020年厦门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劳均GDP为20万元,则2020年城市就业人口为:3600亿元÷20万元=180万人,考虑到2002年厦门市的就业率已在60%以下,预测到2020年的就业率为50-55%,则城市人口规模为180万人÷(50-55)%=327-360(万人)。
以上预测说明,假设按经济增长目标预测,要达到2020年相应的经济发展目标,结合国际城市经济与就业的经验关系,在50~55%就业率标准下,厦门市城市规模需要330-360万人用以支撑。
n 趋势外推法
通过对厦门市人口增长的历史分析,预测如下:
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取5‰;
户籍人口机械增长率到2010年取20‰;户籍人口机械增长率到2020年取15‰;
暂住人口到2010年取户籍人口规模60%;暂住人口到2020年取户籍人口规模50%;
城市化水平到2010年取75%~80%;城市化水平到2020年取85%~90%;
由趋势外推法计算得出,到2010年城市总人口为267万人,城市人口为210万人;到2020年城市总人口为300万人,城市人口为270万人。
用人口增长法算出的人口规模小于用就业规模法算出的人口规模,说明人口增长法对暂住人口的预测偏小,仍未达到经济发展目标所要求的人口规模。
n 人口容量法
土地和水资源是决定厦门城市人口容量的主要因素。
厦门市陆域面积为1565平方公里。通过对市域用地建设条件分析评价可得:适宜建设用地为640平方公里,基本可建设用地为145平方公里,不宜建设用地为780平方公里。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即除去493km2林地及部分其它生态用地(如城市功能组团间的生态廊道等),厦门可用作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为500平方公里,以适宜人口密度8000人/km2计算,厦门市的土地人口极限容量应控制在400万人以内。
厦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2.35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890m3(岛内只有180m3),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38%,大大低于国际公认人均水资源警戒线1700m3。到2001年,厦门市全市实际用水量为5.50亿m3, 厦门市的实际水源供水能力,在95%保证率条件下约为7.53亿m3。通过综合估算(详见“水资源与城市发展专题报告”),预测未来厦门市建成区单位用地综合用水指标为300万m3/年·平方公里。
现状供水能力可供新发展用地为2.03亿m3÷300万m3/平方公里=66 km2。可供人口发展规模为66 km2×(8000~10000)人/ km2=52.8~66(万人)。
根据水利部门调研报告,厦门市域及周边可建的水利工程为莲花水库和长泰龙津溪引水工程,可综合新增供水能力为3.21亿m3,可供新增发展建设用地为106 km2,可供人口发展规模为85~106万人。
综合现状及新增供水工程,未来厦门水资源可供新发展人口规模约为138万人~172万人,加上现状综合城市人口规模135万人,水资源可供城市人口发展的总体规模为273万人~307万人。此外,考虑到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同时,市域耕地及其相应用水量将下降,尚有一定富余的发展余地,水资源人口容量宜以300万人为限。
以上分析同时表明,在没有寻求到新水源的情况下,仅利用现有和可资建设的水源工程,水资源容量将成为厦门城市经济发展和所需人口支撑规模的明显制约。
n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根据规划建设用地国家标准,取厦门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110—120 m2/人。
n 本岛人口规模控制
厦门本岛是厦门城市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是厦门城市结构的中心和重心。厦门本岛由于空间的隔离性而具有形态规模抑制的特点,因而其人口规模受城市用地的空间形态所决定。
考虑到本岛较密容量发展的现实,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取90m2/人,则本岛的人口最高容量为100万人。岛外具有形态规模抑制特点的组团也应有相应的控制。
n 结论
在分析影响城市发展规模相关因素的基础上,通过用人口增长法和就业规模法预测得出城市未来发展的人口规模,并用土地人口容量和水资源人口容量加以检验。规划预测,到2010年,厦门市总人口规模为270万人,城市人口规模为210万人,到2020年,厦门市总人口规模为300万人,城市人口规模为27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取值为110m2~120m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20 km2以内,厦门本岛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0 km2以内,城市人口规模为100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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