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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重庆公交车坠桥30人死亡事故非驾驶员自杀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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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07: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重庆10月15日电(记者王金涛)据初步调查,重庆市“10·1”特大交通事故并非驾驶员自杀所致。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15日在此间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和重庆市政府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2006年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所属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车牌号为渝B41067的大客车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先后 30人死亡、2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这次事故发生在国庆节期间和中秋节前夕,给社会带来很大震动和影响。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派出工作组到重庆组织抢险工作。重庆市委、市政府当天召开紧急会议,详细部署抢险和善后工作。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肖健康15日在重庆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重庆市公安局专案组、有关技术机构及专家通过现场勘察、走访调查以及对人、车、路和周围环境的分析,初步排除了驾驶员自杀酿成“10·1”特大事故的可能。

  据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介绍,目前“10·1”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事故调查组正在对有关事实进行查证,查证以后将依法严肃处理,有的人要负行政责任,有的人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据透露,目前“10·1”事故中30名遇难者的遗体已全部火化,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公司按照赔偿标准进行了赔付,伤亡人员家属情绪趋于稳定。
发表于 2006-10-17 13: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公交车坠桥事故原因查明:车速过快所致

  中新网重庆10月15日电(章莹)重庆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十五日称,该市主城本月一日发生的公交车坠桥事故原因已查明,系车速过快所致,目前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已基本结束,伤者病情总体平稳。

  十月一日十三时三十三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辆七一一路公共汽车在驶出石门大桥进入引桥右转弯道向右转弯时,因车速过快越过相对方向两个车道驶向大桥左侧,冲上路沿、撞垮护栏后坠落桥下地面,造成三十人死亡,二十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重庆警方组成专案组调查事故原因,通过对现场勘查、调查以及人、车、路和环境分析,初步排除驾驶员自杀酿成事故可能,并将此次事故定性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截止十月十一日,重庆公交车坠桥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已基本结束,三十名事故遇难者遗体已全部火化,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了赔付。目前,二十名伤者病情总体平稳,继续治疗费用全部到位,伤亡人员家属情绪稳定,社会安定。

  肖健康称,此次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该市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及有关部委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目前,该市已成立以市长王鸿举为组长的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预计在今年年内完成该市营运线路和客运企业的公交化、公司化改造,初步建立公交经营管理的法规体系和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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