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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很倒霉啊,气死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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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7 11: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在嵩山路和汝河路那和一辆小车轻轻的蹭了一下,妈的就是我车身上的漆蹭到他车上了啊,妈的比问我要100块钱了啊,操他娘的蛋!我说没有,他说50块也中,我说50也没有,蹭到你车上的有毛巾一擦就没有了,兜里就20要了要不要打110拖车吧!妈的比谁知道这个开高级轿车的家伙谁知道20块钱也要,真JB丢人!

然后还没有回到终点站了,在桶柏路和淮河路一个乘客下车了,他还没下去了我就起步了,我看见了马上就停了,谁知道他有从后门上来,和我吵了,妈的B老子刚刚赔了钱,正在气头上,当时一看,算了!这个人是个瘸子,眼还一个大一个小(传说中的鸳鸯眼),一看就是不是省事的,我想要是和他吵了在一动手,在讹诈我一下才倒霉了啊!呵呵!


只是发泄一下!!!!!!!!!!!!!!!!!!!!!!!!!!!!!
发表于 2006-2-27 21: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现在社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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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7 2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就值20块!
没必要和这两个残迹人一般见识。他们不是缺胳膊少腿就是缺心眼。缺大脑。。。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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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7 22: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可把我堵坏了啊,从新通桥到大石桥我走了26分钟啊,今天就跑了两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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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7 22: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有烦心事.自己调整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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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7 22: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发作的时候就忍耐一下,和他吵架动手不还得耽误您时间,晚下班不说,经济上再受损失岂不得不偿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您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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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7 22: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zwjkl 于 2006-2-27 22:39 发表
想发作的时候就忍耐一下,和他吵架动手不还得耽误您时间,晚下班不说,经济上再受损失岂不得不偿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您说是不是。


哲理啊!啥是比牙诞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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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7 22: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zwjkl 于 2006-2-27 22:39 发表
想发作的时候就忍耐一下,和他吵架动手不还得耽误您时间,晚下班不说,经济上再受损失岂不得不偿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您说是不是。

对地.和什么过不去都行就是不能和钱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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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15: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它那车是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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