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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您得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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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1 16: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市将从6月1日开始施行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乘客提出新要求,同时还做出了相关保护乘客权利的规定。
    条例规定,出租车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等危险品或者带着违禁品、污染物品、动物乘车的,“的哥”、“的姐”有权拒载;乘客倘若是传染病患者或者是无人监护的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出租车司机也可依法拒载;乘客要求出市但不按照规定随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的,以及乘客不愿意承担规定的路、桥通行费的,新条例均授权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
    条例也做出了相关保护乘客权利的规定,对不使用里程计价器或者不出具客运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乘客对违反新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组织或者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投诉,被投诉单位必须在10日内做出答复。
发表于 2005-4-21 18: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光约束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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